云南民族大学决定对莲华校区校内商铺(西院综合楼一楼内侧)面向社会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商铺概况
2、本商铺只能作为校内超市或者学习用品店,不能经营烟、酒等校方规定和其他国家法律禁止经营的其他项目。 (二)经营期限: ①租赁起始日期: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②经营承包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协议。 (三)相关说明: ①意向竞价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其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 ②商铺经营存在市场风险,各竞价人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后进行报价,自行承担任何风险。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并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投标人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 15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多盈(中国)(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三)报名方法:竞租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独立法人资格的竞租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附后);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合格,加盖公章); 本单位公章; 注:须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2)自然人竞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一旦发现不仅将被拒绝报名,并且招租方与代理机构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注: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在发证机构核准的有效时间内,若不在有效时间内或未经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属于无效。自然人须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四)报名费用:300元,报名时请现金缴纳。无论竞价结果如何,报名费将不再退还。 (五)竞价仪式开始前,请各竞价人携带以下证件或资料进场: 1)独立法人资格的竞租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竞租保证金收据(或凭证)原件; 本单位公章; 2)自然人竞租人: 身份证原件; 竞租保证金收据(或凭证)原件; 3)如是现有铺面承租人(指原始承租人,转租人不算),请再附上与招租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竞价仪式开始前请交至现场核验,不齐者将被视为无竞价资格,禁止入场,且报名费不退还。 (六)报名时竞价人须签署《承诺书》(格式附后),不签署的视为不认可该《承诺书》内容,将被拒绝报名。 四、现场踏勘: 统一集中时间:2017年11月 16日 上午10:00 统一集中地点:云南民族大学莲华校区(一二一大街)正门 代理机构联系人: 莫岚 15987783378 五、报价方式: 1、第一次报价:各竞价人自行填报所租商铺的租金(所报价格以每平方米每月的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报价函》格式附后)。报好后将《报价函》用信封密封好后于竞价开始之前交至竞价会议现场。竞价会议开始后,由各竞价人推选出一位代表检查信封的密封性,密封无问题后,由公证员现场开启,并宣读各竞价人所报租金价格,由代理机构记录无误后各竞价人现场签字确认。 2.二次报价:在一次报价宣读结束后,各竞价人拥有二次报价的机会。各竞价人在十分钟内按《报价函》格式填报二次报价。所有竞价人在提交完二次报价后,公证员将现场宣读各竞价人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高者为该商铺的成交人。 六、二次报价价高者为中标人,对不中标者不做任何解释。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的,视为恶意竞价,学校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七、竞租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各竞租人请于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13:30---14:00到达会议现场签到并提交相关进场资料,14:00后达到会场的竞租人视为弃权,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收,并禁止入场。14:30竞价正式开始。 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多盈(中国))。 八、竞租保证金: (1)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接受现金及汇款方式缴纳(不可刷卡)。如采取汇款费方式,请缴纳至于以下账户:(请在缴纳现金或汇款时注明所竞价的商铺序号) 收款单位:多盈(中国) 帐号:13561536461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缴纳截止时间:竞价会议开始 前到账。 竞租保证金在竞价仪式结束后七个工作日予以无息退还。 (3) 未按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将不能参加竞价仪式。 (4)如有下列情况竞租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 竞租人不按时前来参加竞价仪式; ② 竞价、提交虚假材料竞价; ③ 竞租人现场恶意报价。 ④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⑤ 竞租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或向校方提供所要求的承租保证金。 九、合同签订 (一)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在向代理机构缴纳完“成交服务费”后,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中标者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年租金以12个月计算)以及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缴齐后学校与中标者签订合同,如不按时缴纳,视同自动放弃,中标第二候选人中标,依次顺延。 备注:次年的租金必须向招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缴清,否则招租方有权收缴成交人“履约保证金”,每逾期壹日加计相当于应缴年租金额5%的滞纳金。履约保证金扣完仍未交付租金的,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二)水电费收取: 水、电费根据供水、供电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学校按实际使用量收取。 十、成交服务费缴纳金额: 按照铺面成交年租金金额的2%计算,向代理机构缴纳。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云南民族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 田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3319 13608803090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双馨院A2-102 代理机构:多盈(中国) 地址: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联系人:任皓 莫岚 柳成涛 电话:0871-65895558 传真:0871-65895558 电子信箱:ttzbgs@163.com 附件一 报价函(第一次报价) 项目名称:云南民族大学莲华校区校内商铺招租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一:
承诺书 本着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我方在清楚了解本次租房事宜所涉及的权责等问题的前提下,向商铺招租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发生下述行为,我方将放弃追索竞租保证金的权利: (1)不能按时前来参加竞价仪式; (2)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承租保证金、租金; (3)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4)竞价成交后,未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5)现场恶意报价。 二、装修:退租后不动产部分无偿归校方所有,且不得进行拆除损坏。 三、同意商铺只能作为校内超市或者学习用品店,不能经营烟、酒等校方规定和其他国家法律禁止经营的其他项目。 四、同意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时缴纳水电费用,在租赁到期时缴纳清水电及相关费用,并且房屋经校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中标后我方承租的所有铺面不进行转租。 竞租人签字(盖章/手印): 2017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独立法人竞价人填写) 竞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竞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独立法人竞价人填写)本人(姓名)系(竞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竞价确定行为、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竞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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